潛逃加拿大12年的廈門遠華集團走私案涉嫌主犯賴昌星,已經在下午被遣返抵達北京,隨即在機場被公安逮捕。案件經由海關偵查後,會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賴昌星在兩名加拿大警員押送下,乘搭客機由溫哥華直飛北京,在星期六下午約四時半抵達北京首都國際機場。
53歲的賴昌星是廈門遠華集團走私案涉嫌主犯,潛逃加拿大12年。加拿大聯邦法院當地時間星期四駁回他暫緩遣返的申請後,移民部門星期五隨即將他遣返。
新華社報道,賴昌星被成功遣返,對於促進中加執法合作具有重要意義。海關緝私部門正對賴昌星涉嫌走私犯罪的問題,開展進一步偵查。偵查終結後,將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賴昌星是廈門遠華集團創辦人,涉嫌在96至99年間,在廈門大肆走私進口成品油、植物油、汽車、香煙等貨物,涉及金額高達830億人民幣,被稱為中國第一經濟大案,更牽涉多名高層官員。
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教授曲新久說,賴昌星應該會被控行賄罪和走私普通物品罪,這兩項罪名的最高刑期都是無期徒刑,因此賴昌星不可能被判處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