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桃園機場檢獲一批由香港寄出,重二十公斤的炸藥,威力足以炸毀一幢三層高的樓。
警方盤問收件人,他聲稱是電視台的外判節目製作人員,因為想製造煙霧效果而購買炸藥,且以貨運包裹的方式寄到台灣。
這批貨物以燈具名義申報,由香港寄出,星期一上午抵達桃園機場後,存放在快遞寄放倉。由於進口名稱惹人懷疑,包裹外又貼上警告字句,安檢人員用X光機掃瞄,最初以為是毒品。
再詳細檢查,發現共有四十個圓柱型,由黃色炸藥和硝化甘油混合製造的炸彈,共重二十公斤,威力足以炸毀一幢三層高的樓。
炸藥已裝上信管,可以隨時引爆。
今次是台灣第一次查獲已安裝信管的黃色炸藥,加上接近雙十節,時間敏感,治安單位高度關注,正全力調查。暫時會循收貨的姓蘇貨主,以及簡體字的警告字條方向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