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 Sports】英超豪門曼城上訴得直,打甩歐洲賽禁令,只需罰款了事,引起熱話。到底歐洲足協的財政公平競技規則,是否已經名存實亡?
歐洲足協財政公平競賽原則(FFP)自2011年實施,每3年的虧蝕額度必須限制在3000萬歐元之內,目的是降低歐洲球隊的負債比率,投資在球場設施、女足和青訓的支出就不會計算在內。
歐洲足協報告顯示,FFP出台後立竿見影,2018年700支頂級聯賽球隊合共錄得1.4億歐元盈利,對比起FFP出台前3年,當時虧蝕超過50億歐元。
不過,很多人認為規例只懲罰中小型球會,FFP只是為了鞏固傳統班霸如巴塞隆拿、拜仁慕尼黑和曼聯的地位。曼城和巴黎聖日耳門分別由阿布扎比及卡塔爾財團擁有,雙雙淪為被狙擊目標,但同樣贏了官司,其中PSG花了4億歐元購買尼馬和安巴比,實在令人難以信服。
雖然曼城用金錢換來「自由」後,FFP飽受抨擊,但UEFA認為在疫情期間,FFP用作把關,比之前更加重要。然而,今次放過了曼城,將來如何取信於其他球隊,值得UEFA高層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