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 Sports】猶記得初接觸足球,甚或真正落場比賽時,並不明白球證及旁證手勢動作或旗號,情急下有時更會埋怨球證決定,這全因當時對球例欠缺真正理解。現時執法較高水平賽事時,或許由於旁證部份旗號不常出現,球員及教練未必完全明白,甚至經驗老到球員亦可能誤解。
撰文:羅碧芝|國際女子足球裁判
一般來說,旁證手上的旗幟最常用於示意界外球。今年最新修訂球例指引中,就明顯出界的龍門球及角球都毋須旗號示意。旁證最關鍵判決必定是越位決定,有越位犯規時必須舉直旗向球證示意,運作上待球證吹響哨子,就將旗擺遠、中或近邊,來讓球員知道開球的大概位置。
至於在接近旁證位置的犯規,球證視野可能被阻礙,指引是旁證可以舉手輕力搖旗示意,協助球證知道犯規情況,球證吹響哨子後就舉方向示意那隊重開罰球。入球方面,明顯清晰的入球,旁證由底線向中線跑20至30碼表示入球有效,球證亦毋須吹響哨子。
另一情況是不清晰的入球情況,例如皮球在空中,只有旁證看到已完全越過底線,當球員不知入球與否繼續比賽,此時旁證要舉起直旗,球證見到旗號會立即吹響哨子,當旁證聽到哨子聲,就跑20至30碼向中線方向,表示皮球已越過底線代表入球有效。
旁證只會在越位、不清晰入球或重要事項通知球證,才會舉直旗示意。舉直旗後就要等待球證哨子聲,下一步動作便知道旁證舉直旗之目的,因此不要誤會每次舉直旗就是越位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