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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未能評論港鐵有否違協議

政府:未能評論港鐵有否違協議

【now新聞台】運輸及房屋局向立法會提交的文件指,若高鐵工程延誤,破壞委託協議,政府有權向港鐵追討損失。

文件指,運房局在去年11月,曾提出質疑局部通車方案,並指高鐵測試在2015年10月才展開,如期在2015年通車的機會低。

在去年的立法會會議上,運房局曾想向公眾公布。但港鐵行政總裁韋達成致電局長張炳良,表示不同意,港鐵其後將工程的目標完工日期,提早至2015年6月。

運房局指,根據協議,港鐵需於2015年8月將完成的高鐵項目交予政府,但協議訂明可延長合約期,局方在文件中沒有透露可延長合約多久,只表示政府有權向港鐵追討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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