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貧委員會下午開會討論低收入補貼的方案。據了解,當局傾向先補助要供養兒童的貧窮家庭,最少要有一名家庭成員全職工作,更要通過資產及入息審查。有團體指,在職貧窮家庭佔四成是沒有子女,但可能要照顧長者,委員會照顧應全面一些。
胡先生和太太住在旺角一幢唐樓,單位一劏三,劏房只有60多呎。兩夫婦為申請公屋不超過入息限額,只是靠太太做清潔工,每月賺9000元過活。
現時全港15萬6千個在職貧窮家庭,當中四成好像胡先生一樣,沒有扶養兒童。這次扶貧委員會討論低收入補貼,據了解他們未必合資格。據了解,當局傾向先照顧有供養子女在職貧窮家庭。至少一名家庭成員要做全職,亦要通過資產審查。有團體認為,照顧應該全面一點。
消息指,當局收到由民間團體及學者等十多份建議書,部分建議考慮有殘疾兒童的家庭津貼額多些,亦有意見放寬申領資格,居港未滿七年市民的都可以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