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明日討論引用特權法,跟進免費電視發牌決定。政府稍後會發書面聲明,再解釋發牌準則。行政長官梁振英首次披露,行政會議審批時所考慮的詳細內容,包括申請機構控股公司的財政能力,過去經營收費電視的觀眾比例也是考慮之一。但他無交代香港電視網絡輸在哪一方面。
面對立法會步步進逼,行政長官梁振英早上交代更多發牌資料。
他首次披露,審批發牌的四大準則細節,包括了申請機構控股公司的能力。
財政能力方面,包括申請機構,以及其相關控股公司的市值、盈利收入、現金流、資產負責比率及申請機構會得到的財政支持,亦有考慮節目的投資、自製首播節目的投資、非節目的營運成本。
技術水平方面,申請者的建議傳輸網絡安排、預期的覆蓋範圍及速度、支援數碼高清及互動技術。
節目策略及製作能力亦是考慮因素,包括節目多元化、吸引力、經營收費電視的經驗、製作節目的能力及相關控股公司的觀眾比率。
梁振英特別提到考慮這一點時,會考慮各種節目,不限於劇集。
這四大準則,王維基的香港電視網絡輸在哪一點呢?梁振英以行會保密制及商業機密為理由,再次拒絕回答,又否認政府在過去三星期有任何隱瞞。
他又說,政府行的每一步,都徵詢過本地和英國的法律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