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全方位:跨性別婚姻動議(一)】早前變性人W小姐民事上訴案,終院裁定變性人能按新性別註冊結婚,有議員會在立法會提出訂立跨性別婚姻動議,希望按終院判詞修例,今集時事全方位討論應如何處理變性人婚姻問題。
人民力量立法會議員陳志全認為,法院在判詞中有要求修例,希望藉動議提醒特區政府及早關注,別草草了事。他又希望社會理解,跨性別人士不是為結婚而變性,而是因生來性別與後天性別認同有所不同而選擇變性。
大愛同盟總幹事梁兆輝同意終院判詞所指,即使大多數人沒有共識,也不可成為否決小數人權利的藉口。他認同立法會議員何秀蘭的建議,應按變性人的性別認同及性傾向,決定其婚權,又認為政府應正視處理變性人的婚姻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