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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民連搶咪案上訴至終院

社民連搶咪案上訴至終院

兩名社民連成員前年在港鐵活動搶咪及撒溪錢,早前因擾亂公眾秩序被判罰款,兩人和政府分別上訴至終審法院。

兩名被告黃軒瑋及周諾恒早上到終院應訊,社民連立法會議員梁國雄到場聲援。代表被告的資深大律師李柱銘在庭上指,要構成擾亂秩序,必須證明他們有目的及達至擾亂秩序的效果,但搶咪只令活動暫停,無意圖令活動終止。

事發2011年4月,兩名被告在時任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出席活動時,衝上台搶咪及撒溪錢,反對港鐵加價。原本被判監14日,上訴後改判罰款,兩人和政府分別上訴至終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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