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外交部對加拿大聯邦法院的裁決表示歡迎。賴昌星潛逃加拿大12年,他的遣返問題,不單純是司法鬥爭,同時是一場外交拉鋸戰。
外交部發言人馬朝旭,在加拿大聯邦法院作出裁決之後不久,隨即表示歡迎,指賴昌星是中國司法機關通緝的廈門特大走私案首要疑犯,中國政府關於賴昌星回國依法受審的立場,十分明確。
賴昌星是在99年,帶同家眷逃到加拿大,第二年廈門遠華集團走私案曝光,賴昌星被中國當局通緝,自此成為中加兩國關係的一大癥結。
中方一直要求遣返賴昌星。早在01年底,加拿大移民局已經以違反移民條例,拘捕賴昌星夫婦。但賴昌星不斷申請難民資格,05年被法庭駁回後,加拿大當局06年決定將他遣返,他再上訴,司法程序又再糾纏在風險評估他回國後的人身安全方面。加拿大是一個反對死刑的國家,當局擔心賴昌星遣返後,最終會被處決。
其實早在01年,當時的總理朱鎔基怒斥賴昌星罪大惡極,但同時表示願意妥協,引渡賴昌星回國後,不會判他死刑。中方更發出外交照會,向加拿大保證不會虐待或處死賴昌星。
賴昌星遣返問題拖了多年,到本月初加拿大當局突然拘捕他,九日之後,外長貝爾德訪華,尋求加強中加關係。貝爾德強調加拿大司法獨立,但在他返國兩日後,聯邦法院就駁回賴昌星的延期遣返申請。有加拿大輿論就質疑,兩件事是否純屬巧合。
加拿大總理哈珀可能在秋天訪華,遣返賴昌星無疑是剔除了兩國關係的一條刺。但有人權組織批評,加拿大政府這樣做,是無視中國不斷惡化的人權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