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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電台嘉賓就非法廣播上訴

民間電台嘉賓就非法廣播上訴

六名泛民主派人士,以嘉賓身分出席民間電台節目,早前被判參與非法廣播罪名成立,他們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訴。

5名節目嘉賓劉慧卿、李永達、李卓人、黃毓民和陳偉業,在法院外為一同被控的已故支聯會主席司徒華默哀。他們希望法院解釋,以嘉賓身分出席節目,是否同屬有罪。民間電台召集人曾建成批評,現行廣播條例不合時宜。

已故支聯會主席司徒華,及其他5名泛民主派人士,08年以嘉賓身分出席民間電台節目,09年底被控參與非法廣播罪成,各被判罰款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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