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及房屋局:不以公帑補貼交通營辦商 運輸及房屋局:不以公帑補貼交通營辦商 2011年7月19日 22:26 對於九巴建議政府成立票價穩定基金,運輸及房屋局回應指,不應該以公帑補貼公共交通營辦商,局方會繼續協調公共交通服務,避免重疊。 發言人表示,公共交通服務,應由私營機構按商業原則營運,成立票價穩定基金,須確保公帑用得其所,公平對待營運機構,避免影響營辦商的服務效益,提供直接資助,更可能被視為輸送利益。 政府又指,會持續優化及重組巴士服務,配合新的運輸基建,運輸署每年年中,會與巴士公司商討,對於重組服務,會諮詢區議會意見,並盡量解決乘客所關注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