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傭懷疑被僱主虐待案,法院押後至下月十八日裁決。控方在結案陳詞時指,女被告在警戒下,承認曾以索帶綑綁印傭。辯方就批評印傭供詞天方夜譚,質疑她為何有三百多次機會也不逃走。
兩名被告區玉珊和戴志偉獲准保釋,男被告亦將曾經在庭上播放閉路電視片段的器材帶走。
控方律師結案陳詞指,印傭即使被辯方猛烈抨擊及長時間盤問,證供仍屹立不倒。她的說法受法醫驗傷報告支持,證實她長時間受虐待和毆打。
控方亦在庭上讀出被告舊居保安員的書面供詞,指從長期觀察,肯定印傭從未試過單獨外出,又指曾經數月未見過印傭出現,以為被告沒再聘請印傭,直至被告搬家才最後一次看到印傭。保安員又形容印傭很污穢,衣不稱身,有時很大有時很小件。
主控亦讀出女被告在警戒下的證供,承認印傭有一次拿出界刀,因為怕她做傻事,於是想到用一呎長的索帶捆綁她雙手。另一次,女被告形容印傭發瘋,在廚房拿刀弄傷自己,她拿走刀後,把她全身綑綁。
辯方陳詞時質疑控方指證供屹立不倒,批評印傭滿口謊言,被虐情節誇大,簡直天方夜譚,又指印傭不是誠實可靠的證人,不能依賴她的證供將僱主定罪。
辯方指,印傭曾受教育,在新加坡工作七年,清楚自己的權利。她又自稱相信香港是法治社會,怎會甘願受地獄式、奴隸式的虐待。而且兩年間,她每月跟僱主出門十五次,如何有360次機會都不逃走,又反問,被告如果虐待印傭,難道不怕印傭傷害三名子女?
辯方律師質疑,印傭的傷勢是自殘造成。她因為違反居留條件及想追討11萬欠薪,才有目的地誣告僱主虐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