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振聰偽造和使用虛假文書罪成,兩項罪名各判監12年,同期執行。法官麥機智判刑時指出,陳振聰已獲得龔如心三十億元,過著奢華生活,但仍不滿足,行為極度貪婪和無恥,亦背叛龔如心的信任。陳振聰同時要支付控方二百萬元的訟費。
在荔枝角收柙所還柙一晚的陳振聰,由囚車押送至高等法院。
陳振聰太太譚妙清戴上太陽眼鏡,先後兩次想離開法院,都被記者包圍要折返。她多次被追問陳振聰會否上訴,都沒有回應。而她在庭上聽審時就表現激動,哭成淚人,陳振聰則表現平靜。
法官麥機智宣讀判詞時,形容陳振聰無恥、邪惡,犯案是出於極大貪婪,即使已獲得龔如心近三十億元,過著極奢華的生活,但仍然不滿足,想要整筆遺產。
麥機智指,陳振聰由1992年開始認識龔如心,到她死時都一直誇大自己能力,聲稱可以幫龔如心找丈夫,又說可以幫龔如心長命百歲。麥機智形容,陳振聰毫無疑問是一個聰明人,是懂得哄人的騙子。
他利用龔如心晚年病重,傷心寂寞和悲劇人生,騙取對他的信任,行為殘忍,侮辱了龔如心名聲,行為亦令華懋慈善基金無法運作。
陳振聰所持的2006年假遺囑,只為了讓他個人得益,破壞了龔如心想將遺產用作慈善用途的遺願。
法官直斥陳振聰這樣做,是背叛與龔如心的友誼和信任,認為他做法特別差劣,因為死了的人不能說出真正意願。
陳振聰偽造的遺囑並不馬虎,是經精心策劃。過去六年,都看不到陳振聰有悔意,亦沒有認罪,認為沒有特別減刑理由。
兩條控罪的最高刑期是監禁十四年,法官只是考慮到陳振聰在高等法院無拖延,扣減兩年刑期,合共判囚十二年,同期執行。
法官又特別提到,對龔如心三兄妹的作供令他印象深刻,認為他們的供詞中肯,雖然他們花了數百萬元打官司,但沒有修改供詞,特別針對陳振聰。
法官同時認為初級偵訊無意義,是不應進行的程序,令審訊延誤,指是陳振聰的個人責任,判定他以要支付200多萬元訟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