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全方位:私人遊樂場地(二)】私人遊樂場地契約列明需要向外界團體開放設施,有觀眾指外界團體並不代表全港市民,只限制服團體、學校及公務員團體等;又有觀眾質疑,政府沒有機制監察私人遊樂場地有否對外開放,建議提高透明度。
關注基層住屋聯席組織幹事陳凱姿說,政府決定土地用途時,只向弱勢市民「開刀」,例如發展新界東北時,只收村民的土地,不收回附近哥爾夫球場的土地。
公民黨副主席陳淑莊指,在港英年代會有委員會在續約前檢討私人遊樂場地,了解場地的使用情況再決定續約。但現屆政府只採取拖延的做法,不檢討私人遊樂場地就決定續約,批評政府不想監察,推卸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