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全方位:私人遊樂場地(一)】政府批出的50多個私人遊樂場地契約,其中47間獲批續期,續期條款包括私人遊樂場地契約可續約15年,每月須向外開放體育設施最少50小時等,今集時事全方位討論私人遊樂場地應如何運用,才符合公眾利益。
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委員胡志偉指,有私人遊樂場地的位置屬於黃金地段,質詢對這樣運用土地是否最合適。他又指,政府興建公營住宅時要填海,但容許屬於小眾的私人遊樂場地繼續霸佔大幅土地,批評政府的土地政策規劃矛盾,應該縮短續約期才可回應社會對土地的需要。
公民黨副主席陳淑莊指,政府續約時沒有對私人遊樂場地契約作評估,亦沒有向外公布特定團體的使用權,需要團體自行聯絡私人遊樂場,她建議政府應加強雙方協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