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交所偽造文書案日前再拘捕多一個人,他被控一項管有虛假文書罪,涉及金額約四十億港元,法官將案押後到八月十二日再審,期間被告繼續還柙。
被告被押送至東區裁判法院應訊。59歲的被告馬來西亞籍,譯名王雄本,控罪指他在去年12月13日,管有並行使一份由香港滙豐銀行發出的虛假資金證明書,作為戶口的資金證明,聲稱擁有合共五億一千六百萬美元,折合約四十多億港元。
前行會成員張震遠擔任主席的商交所,上月被證監會指涉嫌違規展開調查,其後轉介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跟進,先後拘捕七人。這次姓王被告是同案第四名被落案起訴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