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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丫島海難涉事兩船長獲准保釋外出

南丫島海難涉事兩船長獲准保釋外出

南丫島海難中,兩名涉事船長被落案控告誤殺,下午提堂,法官將案押後至五月九日再提堂,兩名被告以二萬元擔保外出。

兩名船長,分別是港燈客船南丫四號的56歲船長周志偉,及港九小輪海泰號54歲船長黎細明。他們各被控39項誤殺罪,下午到東區裁判法院應訊。

刑事檢控專員薜偉成親自出庭,他指要時間準備文件,要求押後審理,法官將案押後至下月九日再提堂,兩人獲准保釋外出。

去年十一國慶夜,南丫四號載著一百多名乘客觀賞煙花,在南丫島發電廠對開海面,和海泰號相撞,南丫四號沉沒,導致39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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