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局回應雍澄軒分拆發售,質疑做法牴觸三條法例。
發展局承認,批地文件並無禁止業權人把單位分拆出售,但業權人卻未有就分拆出售房間後,如何繼續確保是旅館用途提供足夠資料。假如日後運作違反批地文件或更改用途,政府有權收回物業或撤銷旅管牌照。
發展局指,根據《建築物(規劃)條例》,雍澄軒是位於商業地帶,分層住宅不是該地帶准許的用途。
根據建築物條例,旅館東主未經建築事務監督批准,不能改變用途。另外,根據旅館業條例,除非得到旅館業監督書面批准,否則不能擅自更改、修改或改變單位間隔和內部裝修。公職人員更可以在任何合理時間,進入視察持牌旅館。如認為旅館已停止經營或以其他方式控制,有權撤銷牌照。發展局局長陳茂波說,正要求業權人提交更多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