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建議被釘契物業不能轉售 政府建議被釘契物業不能轉售 2011年6月16日 15:11 發展局向立法會提交文件,就加強規管僭建物,提出三個方向。 目前業主收到清拆令,而採取行動,毋須接受處分,政府建議,業主接獲清拆令,而未在限期前清拆,引入懲處,以收阻嚇作用;目前物業被釘契,仍可轉售;政府建議修改法例,禁止業主出售被釘契的物業;假如僭建物,在家居小型工程檢核計劃中獲得安全證明,則可獲豁免,毋須清拆。 政府表示,這些建議未有最終的結論,需諮詢各界意見才能落實,並指出,過去十年的行動,屋宇署已清拆了40萬件有潛在危險的僭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