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丫島海難繼續研訊。英國海事專家作供時指出,意外是人為錯誤造成。他批評海泰號航速過高,即將相撞時又沒按規定向右轉,批評船長航海技巧欠佳,違反七項國際規則,南丫四號船長未開清楚雷達就開船,亦有失誤。
撞船後事故調查委員會委英國海事專家撰寫報告,並出庭講解,他表示,當南丫四號離開碼頭不久,兩艘船已經十分接近,肉眼應該能看見對方。
《國際海上避碰規則》訂明,如果兩艘船有碰撞危險,就要同時右轉,讓對方安全經過。
南丫四號向右轉,但海泰號船長卻沒跟規定而向左轉,造成相撞。海事專家指做法是嚴重違反規則,後果比他什麼行動都不做更嚴重。
專家指出,南丫四號曾發出一下短的警號,代表將會向右轉,但由於海泰號駕駛艙關上門,不肯定海泰號船長能否聽到。
海泰號當時航速超過20海里,並非安全航速,船長亦沒有派船員瞭望海上情況,違反了七項國際規則,專家批評海泰號的船長航海技巧欠佳。
南丫四號的船長亦有失誤,包括開航前沒有看清楚雷達,以及未離開避風塘就以全速行駛,認為這宗意外是人為錯誤造成。
負責重組水警控制中心雷達資料的的警員邱志恒作供,他說,當值警員都主力監察維港煙花海面情況,冇留意雷達的情況,警方的遠距離監察系統,要到意外後7分鐘,才拍下撞船現場情況。
海事監督馬志德向委員會作供,再解釋撞船後,海泰號船長向海事處發出求救訊號的錄音,當時本港水域上,有另一艘拖輪在友聯船廠,同樣名為海泰號,所以當值員誤會,發生撞船並非港九小輪海泰號,而是另一艘拖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