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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民間電台發言終審上訴開審

議員民間電台發言終審上訴開審

終審法院審理五名前任及現任立法會議員,08年出席民間電台節目被控非法廣播的上訴案。上訴人之一的陳偉業認為,當局以電訊條例檢控他們,是限制言論自由。

數名民間電台成員到法院,聲援上訴的陳偉業、黃毓民、劉慧卿、李卓人及李永達。

他們五人08年以嘉賓身分參與民間電台節目,資深大律師李柱銘陳詞時說,上訴人在節目發言,不屬於電訊條例所指的非法廣播,但政府就持相反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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