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立法會議事規則委員會,建議規範議員出席立法會大會的衣著,列出不恰當衣著的負面清單,經主席勸喻後不服從,有機會構成行為不檢。
立法會議事規則委員會主席謝偉俊:「現有規條已要求服飾和舉止都應該莊重,不過我們會在議事規則內,清楚修訂將來會要求商務服飾才為之恰當,大家對商務服飾有一般常識理解。為了令議員有進一步準則,我們會列舉出所謂負面清單,某些衣飾我們並不接受,例如運動裝、波鞋、牛仔褲等,提提大家這個限制只限於周三立法會大會或之後延續至周四。」
謝偉俊又說,議事規則委員會亦建議,規限議員在開會期間展示標語的行為,只限於在發言期間在發言的位置展示,標語內容不應該令議會尊嚴受損害,阻礙大會主席或其他議員視角。
有關建議將諮詢全體議員,然後在大會上表決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