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一名母親去年兩次用熱水淋當時7歲及10歲的子女,導致他們身體多處燙傷,判囚兩年半。
37歲報稱家庭主婦的被告早前承認普通襲擊,有意圖而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等三條控罪。
法官判刑時指,被告在兒子無挑釁她的情況下,以熱水濺傷其前額和臉部,之後稱他為「鍾無艷」,可見被告毫無悔意。
兩日後被告與丈夫在電話爭執,再向他直播以熱水淋向子女,造成二人身體多處地方燙傷。法官認為她需時準備熱水,又開啟視像通話強行進入兒子的房間,犯案雖不是有預謀,但亦非一時衝動,認為子女被身為照顧者的母親施襲一定非常害怕,法庭須判處具阻嚇性刑罰,三罪合共判囚兩年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