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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黃之鋒中午到警署報到時被捕,他涉嫌去年10月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及違反禁蒙面法。
黃之鋒早前因去年6月,在警察總部外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被捕,今日下午到警署報到時再被捕。警方指他去年10月5日,涉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及違反禁蒙面法。
另外,古思堯亦因同一事件被捕,案件將於下周三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政府去年10月引用緊急法訂立禁止蒙面規例,10月5日午夜生效,當日下午有大批人士在港島一帶示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