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人劉定成誘騙男模特兒拍攝性感相片,被裁定兩項刑事恐嚇及一項非禮罪成,判處入獄17個月。法官斥責,被告有預謀地犯案,行為不可寬恕。
62歲的被告劉定成,由囚車柙解到區域法院聽取判刑。暫委法官練錦鴻表示,案中多名事主都年輕,缺乏社會經驗,不懂得保護自己,而被告卻利用財勢去誘騙他們,顯示被告有預謀犯案。
被告假扮自己與廣告商有緊密關係,讓事主誤以為拍攝是試鏡,之後有機會獲得工作。影相期間非禮事主,更向事主勒索,增加罪行的嚴重性。 被告所做的不但違法,更是不可寬恕,要為自己所做的負責任。
法庭有必要以嚴刑去反映案件的嚴重性,認為監禁是合適。三項罪名共判監20個月,但考慮到被告年事已高的母親求情,被告是她晚年的依靠,故減刑3個月,入獄17個月。
案情指, 劉定成在03至08年,分別認識案中三名受害人,誘騙他們拍攝性感照,期間非禮受害人,並要脅會把照片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