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2014年佔領運動期間七名警員被控毆打曾健超,其中五人上訴後維持定罪,他們再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高等法院拒批上訴許可,五人已直接向終院提出上訴。
五名申請人分別是黃祖成、劉卓毅、白榮斌、陳少丹及關嘉豪,他們要求上訴庭證明有關案件的決定涉及具有重大而廣泛重要性的法律論點。
高等法院頒下判詞指,申請人關注的案件呈堂影片真實性並不涉及法律觀點,只是一個投訴,又指在原審法庭辯方沒有申請原本影片,以及沒有反對使用由公開渠道取得的資料或片段,判申請人上訴理據無效。
據了解,五人律師團隊已直接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上訴庭早前裁定五名被告維持罪成,但認同原審量刑起點過高,刑期由兩年減至15至18個月,需要即時入獄。
另外,兩名警員劉興沛及黃偉豪因為身分辨認有爭議,上訴得直獲撤銷控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