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人劉定成,一項非禮男模特兒及兩項刑事恐嚇罪名成立,即時還柙。法官指被告以金錢及人際關係,哄騙案中的男受害人,是不可接受,又指很有機會判處入獄。案件押後至6月中判刑。
62歲的劉定成在開庭前堅稱自己沒有做錯。
案情指,劉定成在03至08年,分別認識案中3名受害人。包括在03年認識任兼職模特兒的男事主A,並叫對方去酒店房拍照,拍照時又要求脫去外衣及穿上性感內褲,又表示會介紹工作,但在拍照期間非禮A。
劉定成更向A提出會否願意當男妓,A拒絶,劉定成則要脅將所拍的照片公開。
另一名男受害人D,案法時是兼職模特兒及健身教練。劉定成認識D後,又再以介紹工作為名,要求受害人到跑馬地寓所影相,同樣要求穿上性感內褲。
其後受害人沒有再主動找劉定成,劉定成則要脅會公開照片,及找人騷擾他的女朋友。
至於男受害人B,指控劉定成非禮罪,法官則質疑受害人沒有將全部事實交代,因此裁定劉定成一項非禮及兩項刑事恐嚇罪名成立。
法官斥責劉定成自恃自己富有及利用人際關係,哄騙容易受騙的人,除了法律,道德上亦難以接受,做法亦近似勒索。初步傾向判處監禁,並將劉定成即時收監,不可保釋,押後判刑。
另一被告盧昕傑早前承罪一項刑事恐嚇罪,法官認為被告不可原諒,會等候他的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才作判決,可保釋外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