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提出8項有關行政長官曾蔭權涉嫌接受外遊款待、以及在深圳租樓的緊急質詢。曾蔭權表示,自己以巿價租樓,不存在收受利益。
政府在提交給立法會的書面答覆指出,除了再交代接受外遊款待,以及在深圳租樓等事件的金錢交易細節,亦都提到深圳單位是以市價租用,認為不構成利益。他與黃楚標是普通朋友,所以毋須向行會申報。
對於這件事令人聯想與審批數碼廣播牌照有關,政府強調,是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根據廣管局建議共同決定。
另外,曾蔭權在外遊時,亦根據內部規矩支付交通費用,涉及的娛樂費用只是屬於朋友間聚會的安排,所以無支付。至於休假期間的保安安排,亦是按照政府政策提供。
曾蔭權承認,一直謹守的規矩與市民期望有落差,令公眾失望,亦明白有人認為,特首不應該與富豪交往。曾蔭權解釋,作為特首,有需要掌握香港各方面情勢,所以一直都與社會上不同階層保持接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