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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浸大學生會稱傍晚收到資訊科技處通知,指學生會要先得校方同意才能發出群發電郵。浸大發言人否認事件,指是溝通問題引起誤會。
浸大學生會職員表示,收到資訊科技處的電話,稱短期內四大學生會架構,包括編輯委員會、幹事會、評議會及仲議會等須取得學生事務處一位職員的同意,才能發出群發電郵。長遠而言,四大學生會架構發出的電郵亦要得到學生輔導長同意,才能向全體會員發出群發電郵。
浸大發言人指措施並沒有改變,可能是溝通問題引起誤會。學生會毋須經學生事務處批准,可用群發電郵與會員聯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