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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父母責任模式立法諮詢公眾

共同父母責任模式立法諮詢公眾

政府就離婚夫婦教養子女的安排,發表諮詢文件。法改會建議父母離婚後,應共同承擔照顧子女的責任,取代監護權。

法改會認為父母即使離婚,仍可以參與子女的日常照顧,維持雙方關係,以切合兒童最大利益,推行這個「共同父母責任模式」後,離婚父母無需再爭奪子女的管養權。

法庭可以判子女與父母一方同住,但容許令一方繼續探望、短暫照顧及聯繫子女。

父母亦可就一些重大決定,例如教育、更改子女姓氏、宗教等問題,申請特別命令,規定必須得到雙方同意才可以進行。

在有家暴、虐待等記錄的情況,建議法庭加入會面限制等。有關的諮詢即日展開,為期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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