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積金管理局建議,證實患上末期疾病的僱員,可以提早取回供款,而其他原因,例如供樓,積金局不建議可以成為理由。
強積金實行十年,社會上一直有聲音,要求增加提款的彈性,以備供款人不時之需。
積金局建議,增加可以提款的理由,包括患上「末期疾病」。積金局表示,主要的考慮是病症已經令供款人,生命剩下不多,已經沒有保障退休生活的需要。至於患上嚴重疾病, 傷殘等, 未必可以成為理由取供款。
積金局又認為,並不適宜容許供款人,提早取錢來買樓。因為物業不能隨時套現,維持老年生活。以年輕僱員供款,亦不足以支付首期。
至於以供款來應付個人財務問題,亦不在考慮之列。諮詢期將於明年三月底結束,預期明年提交立法會,最快2013年落實。
積金局又指,強積金半自由行草案已提交立法會,有信心明年11月可以落實,長遠希望實施全自由行。而收費已經開始向下,長遠希望可以持續下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