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會抽查現有選民資料 政府會抽查現有選民資料 2011年12月13日 16:26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建議,日後新登記及更改地址的選民,需要提供住址證明,政府會界定哪些住址證明是可以接納。而無住址證明的人,可以由同住的人簽署「同住證明書」。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又表示,政府會抽查現有的選民資料,選民若提供虛假資料,會交由執法機構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