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練馬師簡炳墀在上水鄉事委員會選舉中賄選罪名成立,判監三個月兩周,裁判官准他保釋,等候上訴。
簡炳墀獲准以10萬元現金保釋,等候上訴。他由兩名兒子陪同,離開粉嶺裁判法院,全程保持沉默,沒回應提問。
簡炳墀由上月18日被判賄選罪成之後,一直扣押在荔枝角收押所,還在收押所度過74歲生日。
裁判官判刑時表示,選舉是社會發展的重要基石,必須確保公平公正,判監五個月是適合刑期,考慮到簡炳墀年紀老邁,重犯機會不大,而且對社會有貢獻,判他監禁三個月兩周。
辯方律師求情時話,簡炳墀不單對新界,對整個社會都有貢獻,多年來建校、籌款賑災等都不遺餘力,今次賄選是一時愚蠢,已喪失聲譽,希望輕判。
又呈上鄉議局主席劉皇發、前港區人大李鵬飛及歌星譚詠麟等知名人士的求情信。
簡炳墀年初參選上水鄉事委員會選舉。2月時,他將13萬現金,放在村代表廖富壽的士多內,誘使對方投票給他。簡炳墀最終落敗,沒當選鄉委會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