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選舉種票問題,政府建議,規定所有新登記及更新住址的選民,都要提交住址證明。至於現有選民,就會抽樣調查。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本月中會討論有關建議。
區議會選舉接二連三被揭涉嫌種票,政府表明要完善現有選民登記制度。
政府初步傾向,強制選民出示住址證明,但第一步先由新登記選民,及更新住址的選民入手。
至於現有已經登記了三百五十多萬名選民,為免造成擾民,政府傾向只以抽樣調查方式,要求他們提供住址證明,以確保資料。
而以甚麼可作為住址證明,初步傾向會參考現行做法,政府部門的信件,例如是稅單、水費單,或者電費單及銀行信件等,都可以接納。
政府經常鼓勵年滿18歲的年青人,盡快登記做選民,但年青人未必有物業,又不用交稅、交水、電費等,所以政府考慮,由同住的成年人,簽署證明書,證實他的住址。
有關建議最快於本月十九日的政制事務委員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