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多一人涉種票延至明年二月審理 再多一人涉種票延至明年二月審理 2011年12月6日 10:46 廉署再起訴多一人,涉嫌在區議會選舉中種票。案件押後至明年二月,與其餘六名同樣涉嫌種票的被告一同審理。 二十九歲報稱是小販的被告黃家康,由廉政公署的車輛,押解至九龍城裁判法院應訊。 控罪指本身居住在元朗屏山的被告,登記選民時,訛稱住在旺角煙廠街一幢大廈的單位,涉嫌在油尖旺京士柏選區中種票,被控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 被告獲准以一萬元保釋外出,期間不得離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