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一名活動策劃公司巿場經理向理大學生會前會長行賄,以爭取電腦公司成為校內優惠活動的分銷商,被判監四個月。
32歲被告翟學明由囚車押送到九龍城裁判法院。他早前承認兩項串謀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及一項串謀刑事恐嚇罪。
裁判官判刑時說,廉潔是香港的核心價值,制度經多年建立但摧毀很容易,量刑起點為六個月,考慮被告認罪,判入獄四個月。
案情指,被告去年與電腦分銷商代表接觸時任理大學生會會長吳崢,表示若電腦經銷商「新暉」能成為校內優惠活動的分銷商,可獲得10萬元的報酬,又威脅指若未能入選會將有關資料公開,令學生會聲譽受損,吳崢其後向廉署舉報揭發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