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名涉嫌在區議會選舉種票的被告,被控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法官將案件押後至明年2月8日再提訊。
6名被告年齡介乎21至45歲,他們先後送到九龍城法院。他們涉嫌訛稱住在煙廠街一幢大廈的一個單位,利用這個住址登記為選民,還在區選中投票。
裁判官將案件押後,期間各被告准以一萬至兩萬元現金擔保外出,但不准離開香港。
廉署上星期五展開「浪花行動」,至少拘捕22人,懷疑他們以虛假住址登記為京士柏選區的選民。
22人中,有20人在區議會選舉中投了票,廉署已經落案起訴當中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