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去年美林邨長者被殺案,警方錯誤起訴一名智障人士誤殺。監警會審視後,投訴警察課裁定其中十項指控「證明屬實」。
「證明屬實」的指控,包括七項疏忽職守、兩項濫用職權以及一項行為不當,涉及一名警司以及另外五名警務人員。
投訴警察課的調查發現,警長在錄取口供時發問了引導性問題,投訴人明顯沒有清晰回答問題能力。他與警員的對話不可能如警員記事簿中所記錄。而警司、總督察和警署警長就不適當地延誤調查投訴人的不在場證據。
監警會又指投訴人被起訴前,已經證明有不在場證據,警司仍然決定起訴並不恰當。
監警會表示由於投訴人沒給予作供,他們要翻查證據去重組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