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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居屋申請人或要證明過去十年沒置業

新居屋申請人或要證明過去十年沒置業

政府已預留六幅土地興建新居屋。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表示,單位訂價與收入掛勾,供樓開支不會超過家庭月入四成,並研究要求申請人在過去十年從未置業。

政府已預留六幅土地復建居屋,包括青衣長青邨空置校舍、荃灣前大窩口的工業大廈、元朗東頭用地,及沙田大圍三幅用地。

首年可提供2500個單位,實用面積介乎400至500呎。

新居屋售價與市價脫勾,而且根據申請人的負擔能力而訂,務求申請人做九成按揭,利率2.5%,供款年期20年時,供樓開支不支過收入的四成。

新居屋開宗明義幫助市民上車,政府傾向要求申請人,過去十年從未置業,綠白表比例,會參考出售居屋剩餘單位時的反應,即是各佔一半。

新居屋轉售時的補地價金額,毋須跟樓價上升掛勾備受質疑,鄭汝樺說,會做全盤考慮。而新居屋會因應市場情況,隨時會停。申請條件會由房委會研究,並在接受申請前一年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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