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前勞工處助理處長周東山退休後開辦語言中心,明知有機會結業仍收取家長學費,被裁定違反商品說明條例,被判監禁十四天、緩刑一年。
70歲的周東山到九龍城裁判法院聽取判決。控罪指,他2004年退休後在尖沙咀和銅鑼灣開設語言中心,在明知欠租多月和有機會結業下,仍分別在前年和去年收取兩名家長共8900元的學費,違反商品說明條例,被控兩項不當地就產品接受付款罪。
裁判官判刑時指出,被告已經七十歲,年紀大兼身體狀況欠佳,不適合接受社會服務令,考慮到他的背景和案情,加上已全數賠償給受害人,決定判處監禁14天,緩刑一年。
周東山離開法院時表示尊重法庭裁決,但認為商品說明條例未能保障創業者。他指會徵詢律師意見後才決定是否上訴,亦不擔心會影響長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