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勞工處前助理處長周東山退休後開設語言中心,在面臨結業無法開班情況下,仍收取兩名家長學費,被裁定違反商品說明條例罪成。
70歲周東山到九龍城裁判法院聽取裁決。裁判官指被告,是中心董事兼決策人,沒理由不知道語言中心的營運情況;而被告辯稱有投資者打算注資200萬元到語言中心,但對方作供時表示無任何承諾,因此不接納被告的說法。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年時已高,重犯機會低,而且從事公職多年,為勞資關係付出。律師向法庭呈上四封求情信,包括立法會議員李卓人和前廣播處長朱培慶等。
裁判官最終判周東山違反兩項商品說明條例罪成,押後至7月16日判刑,被告須向兩名家長賠償6700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