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解密網站文件披露,人大常委會1999年就居港權問題首次釋法時,終審法院常任法官包致金及另外4名法官,一度考慮請辭。
包致金是在2007年,即人大釋法8年後,與美國駐港總領事館提到,人大釋法凌駕了終審法院的判決,他與終院另外4名法官,一度認真考慮請辭,但最後沒付諸實行,是因為「這個決定只可以做一次」。
他們又擔心,法官一職會由較不獨立或能力較差的人士接替。
包致金相信,律政司司長黃仁龍在任期間,不會再有其他案件,需要提請人大釋法。
直至2010年,美領事又再約見包致金,討論香港法治問題。
包致金表示,雖然香港沒有民主政制,但有獨立司法制度、良好的司法教育和公眾的尊重這三項條件,令香港法治在回歸以來得以維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