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因庭:先考慮死於自然或意外 死因庭:先考慮死於自然或意外 2011年9月6日 12:52 去年三月長沙灣麗昌工廠大廈四級火,消防隊目楊俊傑殉職,死因庭早上引導陪審團裁決。 死因裁判官陳碧橋表示,應先考慮死者是死於自然,還是死於意外,如不能作決定,才考慮存疑裁決。陳碧橋在總結案情時,要陪審團留意法醫證供,指心臟病發丶身處火場及吸入一氧化碳,三個均是法醫認為的死因,同時提醒陪審團,死因庭只需針對死因作裁判,日後的賠償問題,陪審團毋須理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