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局長林鄭月娥表示,容許違例較輕的新界村屋可以登記暫緩清拆,不等同特赦,又說按緩急先後處理僭建物,可減輕城鄉矛盾。
發展局上星期公布取締巿區僭建物安排,並無登記暫緩制度,但新界村屋則可以自願登記,暫緩拆卸,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否認這樣做是特赦新界村民。
她又說,巿區至今仍有大量僭建物,同樣有檢核計劃,容許部分僭建物如晾衣架繼續存在。林鄭月娥表示,當局會按緩急先後處理新界僭建物,並非一刀切,亦不是向鄉議局跪下。
不過她指,如果鄉議局堅持就集體官批地契的村屋高度尋求司法覆核,亦無可厚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