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消委會收到有關食肆亂收費的投訴,比去年上升一成多,單是上半年就有423宗。有巿民投訴無意享用餐前小食,卻要付費。
到酒樓用餐,坐下來時,職員就會放下花生等餐前小食,但是否合口味呢?
有市民投訴,曾經反映不想要餐前小食,但酒樓員工指是公司規定,無論是否想吃,都要每位收十元。消委會反映後,集團回應表示有指引,若果顧客無意享用小食,可免收費。
另一宗投訴,是投訴人在餐廳惠顧139元,但結帳時發現多了一元的捐款,投訴人不滿餐廳並沒有事先得到她同意。
消委會今年上半年共收到423宗有關食肆的投訴,比去年和前年上升一成多。當中,以收費及銷售手法最多。
有市民指,在連鎖酒樓飲茶,原本連加一,消費了55元4毫4仙,但最後收費要56元。酒樓解釋收銀系統會自動以小數進位計算,但投訴人認為,以小數進位計,比四捨五入收得更多,並不合理。
消委會認為食肆應該在當眼地方,列明收費,職員亦應了解收費安排,至於自訂收費項目,應該主動向顧客提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