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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志永案法院二審維持原判囚四年

許志永案法院二審維持原判囚四年

【now新聞台】內地法律學者許志永被控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二審維持原判,判監4年。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外戒備森嚴,有大批警員及便衣駐守,不准記者採訪拍攝。

法院以沒有必要為理由不開庭審理,以書面形式發放判詞,表示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依法駁回許志永上訴,維持原判。

案情指,許志永在前年7月至去年3月,策劃及煽動民眾在街頭舉牌及請願,要求官員公開財產和爭取教育平權,被控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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