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馬來西亞上訴法庭裁定前副總理、現任反對黨領袖安華,2008年雞姦男助理罪名成立,判入獄5年。
上訴庭3位法官一致推翻2年前地方法院的判決,當時因為證據不足將安華無罪釋放。安華的律師隨即申請暫緩執行判刑,以向法院提出上訴。安華毋須即時入獄,但已不能參加本月底在雪蘭莪州的地方選舉。
安華批評,政府15年來不斷重施故技,精心部署歪曲公義。他的支持者及國際人權組織亦指,判決目的是要結束安華的政治生涯。但政府發言人反駁,馬來西亞司法獨立,政府並沒有干預。
66歲的安華,1993年至98年間,出任馬來西亞副總理,曾因雞姦及貪污罪判監6年。一旦安華這次上訴失敗,不但須入獄,亦會被禁止參加2018年的大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