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比利時國會通過法案,容許任何年齡的兒童,皆有權以安樂死的形式結束生命,不過要申請這樣做,其實需要經過多重程序。
首先,申請者需經主診醫生及第三者的意見,證明是絕症末期病人,有不能承受的肉體痛苦,才可向由16人組成的委員會提出申請,一般需要數個星期,甚至數個月才會有決定。
除此之外,提出安樂死申請的兒童,亦要先經過心理醫生的評估,證明有評估能力,明白安樂死的意義。而兒童的父母或監護人亦需同意兒童的決定。這些評估及決定,一定要有書面證明。
申請者獲得批准後,醫生才可執行安樂死,可開出含巴比妥鹽的藥水讓病人服用,或經靜脈注射藥物。雖然比利時民意支持做法,但有反對安樂死的組織認為,事件顯示只要安樂死獲批准,應用範圍只有擴張,不會收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