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聯邦最高法院裁定《婚姻保護法》中,不允許同性婚姻配偶享有聯邦福利的條文違憲,同時又禁止加州一個反對同性婚姻的組織提出上訴,變相為加州恢復同性婚姻合法化鋪路。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宣布兩項關係同性婚姻的裁決後,在首都華盛頓,大批同性婚姻支持者歡呼慶祝。有人喜極而泣,指同性戀者不再是二等階級。
最高法院九名法官以五對四的票數,裁定1996年克林頓時代生效的《婚姻保護法》第三條,限制一男一女結合的婚姻,才可享用聯邦政府福利,是違反憲法平等保障的原則。判決容許合法的同性婚姻,均可享有跟異性婚姻同等的千多項聯邦福利和權利,包括稅務和醫療等。
訴訟的原訟人是來自紐約的溫莎,她的同性婚姻配偶2009年過身後,因聯邦政府不承認同性婚姻,她要支付36萬美元遺產税。
這項裁決只適用於已通過同性婚姻合法化的12個州分和哥倫比亞特區,不影響其他州分。
正出訪非洲的總統奧巴馬歡迎裁決,認為所有國民都應擁有同等權利,他更親自致電溫莎祝賀。他指示司法部長霍爾德,重新檢視相關的聯邦法例。
聯邦最高法院另一項裁決,關乎加州在2008年公投通過的同性婚姻禁令8號提案。
地方法院2010年推翻這項禁令,支持提案的組織保衛婚姻要求上訴,但最高法院法官同樣以五票對四票,裁定保衛婚姻無權上訴,並將案件發還到加州巡迴上訴庭,意味著美國最多人口的州分加州,很大可能恢復同性婚姻合法化。
提出這項訴訟的兩對同性伴侶,形容裁決是平權運動的重要一日。有反對同性婚姻的組織就批評,最高法院向政治壓力妥協,令人震驚。
分析指,最高法院今次兩項裁決都是避重就輕,未有就憲法是否賦予同性戀者結婚權利,作出影響全國的標誌性判決,但已經反映出美國,愈來愈傾向支持同性婚姻的趨勢。